中國網財經11月6日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 4號顯示,歡瑞世紀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星美聯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歡瑞世紀;證券代碼:000892)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歡瑞世紀(東陽)影視傳媒有限公司與歡瑞世紀重大資產重組的情況 2016年1月29日,歡瑞世紀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通過瞭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草案及摘要。2016年2月1日,歡瑞世紀公告董事會決議及重組草案,以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浙江歡瑞世紀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境外 公司 節稅歡瑞文化)、陳某、鐘君艷等60名歡瑞世紀(東陽)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原名歡瑞世紀影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歡瑞影視)股東所持有的歡瑞影視100%股權,並募集配套資金。2016年5月16日,歡瑞世紀公告重組草案修訂稿。2016年10月10日,歡瑞世紀公告《歡瑞影視2013-2016年6月30日財務報表審計報告》《星美聯合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 本次交易標的資產作價30.0行號 申請0億元,超過歡瑞世紀2014年經審計合並財務報告資產總額308.37萬元的100%;歡瑞世紀2014年申請 公司度未產生營業收入,本次交易擬購買資產歡瑞公司 行號 申請影視2014年度營業收入約為29,420.49萬元,超過上市公司營業收入的100%。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9號,以下簡稱《重組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的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2016年11月9日,歡瑞世紀公告其重大資產重組獲得證監會核準。20商業 登記16年11月11日,本次重組的標的資產完成股權過戶手續及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歡瑞影視成為歡瑞世紀並表的全資子公司。 二、歡瑞影視及歡瑞世紀信息披露違法的情況 歡瑞影視未能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2013年度、20公司 設立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財務數據,導致歡瑞世紀公開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主要違法事實有: (一)歡瑞影視因提前確認收入虛增營業收入的情況 1、歡瑞影視於2013年12月確認《古劍奇譚》版權轉讓收入49,056,603.78元,發行收入1,471,698.11元營業 登記,同期結轉成本25,719,582.60元(含2015年會計差錯更正調整增加2013年營業成本7,200,913.32元)。歡瑞影視與湖南廣播電視臺衛視頻道簽訂的《電視劇 古劍奇譚 中國大陸獨傢首輪播映權轉讓協議》生效時間為2014年2月17日,晚於歡瑞影視2013年12月確認《古劍奇譚》營業收入時間,且歡瑞影視在2014年6月27日才與湖南廣播電視臺完成《古劍奇譚》母帶交接工作,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歡瑞影視會計政策申請 公司 登記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