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常寧市吳樂勝市長對常寧市經信局信訪辦的違法亂遊記為立案查詢拜訪

請常寧市吳樂勝市長對常寧市經信局信訪辦的違法亂遊記為立案新北市居家照護查詢拜訪
  內在的事務擇要:常新北市老人養護機構寧市經信局信訪辦吳建南和何小為偽造上訪人署名後又糾集心腹串供作偽證,他們惹是生非、倒置長短,他們目無王法、純心設卡刁難職工退休、他們傷害損失上訪人符合法規權益、損壞國傢信訪軌制,他們的確無奈無天!
  2020年元月1日,我在省收集信訪平臺,反應瞭我在常寧鉀肥廠(現常寧市第二水泥廠)事業七八年後,其時縣經委並未下文要解雇我的情形下,卻被其時廠長刁難,他私自制止我上班,乃至至今未退休的事。
  元月10日,作為常寧市第二水泥廠的主管單元市經信局召開和諧會,咱們母子參預。此次會上,市經信局除瞭繼承推三阻四,未做出其餘任何有療養院用答復。
  元月11日開端,我就市經信局在10日那次會上建議的幾個質疑,共入行瞭五次收集上訪。
  從元月14日到元月19日,市經信局先後三次謝絕受理我的上訪哀求(有謝絕受理的提示短信為證)。
  元月19日,市經信局居然故弄玄虛——偽造上訪人署名簽收瞭處置定見書,而且欺上瞞下——持續多次將偽造的簽收憑據上傳到省信訪平臺。
  元月22日,市經信局再次召開和諧會,家喻嘉義安養院戶曉經信局的信訪經辦人是吳建南,經信局鄧局長竟此地無銀三百兩將此次偽造署名、欺上瞞下的責任回咎於信訪辦名鳴何小為的科員,如許處置不只有舍車保帥的嫌疑,更難服眾。
  元月23日市經信局在省信訪平臺上有收回瞭一份由吳建南掌管,雷桂成、陳德禮、周國成、鄧昌明、唐傳芝、劉佑成介入、何小為記實的查詢拜訪講演。這份講演的證詞顯著惹是生非並且縫隙百出:
  起首,在這份查詢拜訪講演中,唐傳芝、鄧昌明、周國成、劉佑成和雷桂成都矢口不移“我是由於在1981年4月之宿世育瞭第三胎”才被市第二水台中養護機構泥廠解雇。在此,我想質問下面五位同道,其時我的第三胎在哪裡?!現實上,1981年4月時,我隻生養瞭一兒一女,一共兩個孩子,其時是被廠裡列為正軌的結紮對象,並未超生!
  在新北市看護中心此,咱們敬請查詢拜訪講演中提到的五位串供作偽證的同道拿出足以證實我在1981年4月之宿世育瞭第三胎的現實證實!不然我手中桃園看護中心的派出所戶籍證實,愛人單元上的一切職員和水泥二廠真正知情的老職工,都能證實我在81年4月之時隻生養瞭兩胎!盡對沒有超生!他們的南投老人安養機構重要證詞嘉義老人安養機構純屬惹基隆養老院是生非、他們此舉蓄意構詞惑眾!
  別的增補一下:
  第一,周國成提到的胡循元是其時產業局方面的主管,而周國成最後在水泥二廠隻是個播送員,我影像中周國成不是什麼好打交道的友善之輩。同時,其時是朱先軍刁難、不準我上班,以是我始終重要是找朱先軍理論。以是周國成嘉義失智老人安養中心感到我沒找過他,就判斷我認同排除合同,這純屬無稽之談。
  第二,我上訪反應這些情形,是正軌符合法規的維權,仍是雷桂成提到想乘虛而入,咱們置信群眾目光雪亮,長短曲直短長自有公論。
  豈非常寧市經信局吳建南隨意糾集幾個心腹串供做偽證惹是生非,就可以或許隨意倒置長短?

  我曾經年近七十,是常寧市第二水泥廠的女職工,至今未退休,甚至連在那上班最初幾個月的薪水都沒領到。
  實在其中情形很簡樸:1981年4月原廠長朱先軍失智老人安養中心任職時,桃園養老院在其時二水泥廠的主管單元縣經委最基礎沒有下文解雇我的情形下,朱先軍私自做主、蓄意刁難我,捏詞我台中安養院遲交瞭幾天的結紮證,始終制止我繼承上班(實在遲交五六天,也是經由他默許默認)。乃至前任廠長又推說後任廠長曾經處置台南老人照護,對我爭奪養老保險權益一事始終推三阻四,至今沒有落實,我曾經維權近四十年。
  2020年元月1日,我在常寧網上信訪平臺上訴瞭常寧桃園老人安養中心市第二水泥廠至今沒無為我打點退休一事。
  元月10日下戰書3點,應常寧市經信局之約,咱們母子來到市當局七樓經信局的會議室,招待我的恰是市經信局鄧局長。他目睹認定我與二水泥廠不存在勞動關系的說法行欠亨,由於其時規劃經濟時期,按照通例,水泥二廠假如解雇職工,都需求縣經委先下文,然新竹療養院後退職工年夜會上公基隆療養院佈,才算排除勞動關系。由於我其時既沒有收到被解雇的通知文件,又沒有退職工年夜會上被點名解雇。以是他改變瞭角度。
  起南投養老院首他把責任回咎於我本身錯過瞭1988年國有企業那次“亦工亦農”轉“合同工”成分置換的機遇。我當然據實以報:因為朱先軍居心刁難、乃至我不克不及上班錯過瞭此次置換機遇。豈非廠長犯瞭過錯,害得職工錯過瞭轉彰化安養院正的機遇,還可以或許把一切責任推卸給雲林養護機構職工?
 雲林老人安養中心 然後他又把責任回安養中心咎於我本身錯過瞭2013年的“十八號文件”提到的以小我私家名義退休的機遇,我當然以理據爭:我在水泥二廠退休的事始終懸而未決,假如我可以水泥二廠職工的成分退休,有什麼理由讓我抉擇“十八號文件”提到的以小我私家名義退休?
  再後他就開端自彰化居家照護相矛盾,他意思是即便我嘉義老人養護機構沒有被朱先軍暗裡解雇,也紛歧定能經由過程成分置換轉為合同工,由於下面有指標限定。然後他絕不避忌的向我走漏瞭一些無關國有企業運營治理的黑幕動靜。
  據他先容,昔時在國有企業假如想要享有好福利,就必需和廠優點理好關系。關系處置得好,有些可能隻事業瞭一兩個月就可以成分置換轉正;關系沒處置得好,有些事業七八年也難轉正。。。他說的這些讓我感到匪夷所思,更讓我遐想起四個字:權要主義。我想問問常寧市經信局,常寧水泥二廠的福利都是如許落實上來的嗎?我更想問問常寧市人平易近當局,對付國企的羈系已經基隆居家照護真的疏漏到這般田地?
  照常理而言,既然是後任廠長的間台南長期照顧接因素形成我至今沒能退休,那麼不管此刻誰當廠長,我退休的事都該是水泥二廠的遺留問題,現任廠長和水泥二廠的主管單元都該負擔連帶責任。

  
  
  
  

  概況請見:http://bbs.tianya.cn/post-free-6124苗栗療養院112-1.shtml

桃園護理之家

苗栗養護機構
彰化失智老人安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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